常程去了小米,没有竞业协议吗?
更新:1月2日下午有媒体报道:联想表示与前集团副总裁常程之间是有竞业协议的。这就意味着有三种情况:
1、联想与常程签订了竞业协议,但没有支付相应的补偿金,竞业协议无效。这种情况是最常见的,我在正文里也写了,竞业协议不是签了就有效,企业也必须支付员工相应的补偿金才算生效。
2、联想与常程之间的竞业协议有效,但是常程本人或者小米向联想支付了补偿,竞业协议终止。
3、联想与常程之间的竞业协议有效,但是常程和小米都没有给联想补偿,网友吃瓜。
接下来就看联想官方的正式回应了,我个人觉得常程既然敢跳槽到小米,那么竞业协议对他的约束应该不大。
谢邀!1月2日上午,雷军宣布联想集团前副总裁、手机业务负责人常程加盟小米,并任小米集团副总裁,同样负责手机业务。消息一出,一石激起千层浪,很多网友认为“万磁王”常程和“卢十瓦”卢伟冰两人组成“电磁炉”组合之后,对于小米的手机业务是一大利好。
相信不少网友认识常程是在2015年联想推出ZUK手机的时候,记得第一代ZUK Z1是当年为数不多的全网通手机之一,再加上搭载了高通骁***01处理器,受到了不少电信用户的青睐,我当时也买了一台。其后ZUK Z2、Z2 Pro等机型的销量和口碑都还不错,单品销量甚至超过了联想自有品牌的手机。
不过在2017年的时候,联想放弃了ZUK品牌,其后ZUK也没有继续在发布新品。而常程虽然依旧在联想负责手机业务,但是再也没有能够拿出像ZUK Z1/Z2那么成功的产品。尤其是联想在收购摩托罗拉品牌之后,对国内市场的手机业务基本上就没有任何进步了。去年联想虽然“首发”了高通骁***55机型,但销量非常一般,除了常程本人的几次“碰瓷式宣传”之外,就几乎没有任何热度了。
这种情况下,常程选择离开联想,去往小米,也在情理之中。从金立前副总裁卢伟冰在小米这一年的经历来看,小米这个平台对于他们这种资深行业人士还是非常友好的。而常程有过ZUK品牌成功的先例,说明他本身是非常有能力的,只是过去的平台束缚了他的拳脚。现在换到了小米,有了雷军的大力支持,还有卢伟冰的配合,再次取得成功的可能性还是很高的。
那么常程刚刚从联想辞职,就转投小米,难道就没有竞业协议吗?笔者认为这件事情既然已经公开了,那么联想、小米以及常程本人,三方应该已经做好了协调,不大可能会触发竞业限制。而且像常程这种集团副总裁之类的高管,多半是小米主动去挖人的,就算有竞业协议,也会由小米方出面解决。从常程12月31日刚刚从联想离职,1月2日就宣布加盟小米来看,小米主动挖走常程的可能性很大。如果小米愿意给联想补偿,而且常程也非常希望加盟小米的话,联想没有理由不放人。
今天,小米创始人雷军官宣:2020年上班第一天,欢迎常程加入小米,担任小米集团副总裁,负责手机产品规划!
联想常程转发证实这一消息,微博认证已经取消联想副总裁的认证改为小米集团副总裁认证。
前两天前联想副总裁常程在微博发文感叹在联想的19年,正式确认离职联想。
而刚过了两天就加入小米,这可能是早已经接触过的事情,要不然也不会这么快。至于竞业协议,每个公司高管几乎都会签订。
联想回应常程跳槽小米 :与所有高管均签有竞业禁止条款针对“联想副总裁常程 跳槽小米是否违反竞业协议”一事,联想集团回应称,公司与所有高管均签有竞业禁止条款,如确有违约,公司将在法律框架内寻求问题的妥善解决,共同营造尊重契约精神的人才流动空间。
其实常程在这个位置这么多年,也会知道有竞业协议的限制,估计后续会和联想方面沟通解决。毕竟在联想干这么多年,功勋满满。
反正现在联想与小米各执一词。
2019年12月31日常程宣布离职。联想给出的原因是常程因个人家庭原因离开联想。不过随后仅隔两天之后,常程即宣布加入小米。看起来常程在联想已经没有了动力与梦想,火速入小米之后,自然会牵扯出竞业协议这事。
联想称公司与所有高管均签有竞业禁止条款,如确有违约,公司将在法律框架内寻求问题的妥善解决。
不过小米随后称:“没有竞业条款,竞业补偿没拿”。有接近小米的人士也透露称,常程离开联想没有被附带竞业协议条款,常程本人也未拿相关竞业赔偿。
那么何为竞业协议?简单来说就是指根据法律规定或用人单位通过劳动合同和保密协议禁止劳动者在本单位任职期间同时***于与其所在单位有业务竞争的单位,或禁止他们在原单位离职后一段时间内从业于与原单位有业务竞争的单位。所以这么看,常程原本负责联想手机业务,现在火速加入小米,自然会牵扯到竞业协议。
不过如果双方没有签订该协议,那么常程离职入伙小米是很正常的事情。此外如果常程没有拿竞业协议的补偿款项,也不能生效。所以现在只要常程确认没有收取补偿款,那么就不会有这个协议一说。
今天(2020/01/02)晚间最新的消息,联想官方回应,联想与所有高管都签有竞业条例。
今天常程回应小米雷军的欢迎,还斗志昂扬,“激动激动激动”。这会后背有点凉了。
虽然联想不会真通过“法律框架”内找他麻烦,至少也可以揶揄一下他。因为竞业协议的生效是有条件的。
《竞业禁止协议》生效条件
1、雇主必须给予雇员合理的经济补偿。这是竞业禁止协议生效的基本要件。一般认为,补偿费的标准应当与职工在职时获得的收入持平。
2、竞业禁止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3年。
3、竞业禁止合同应明确竞业限制的业务范围和地域范围。
从我个人认为,常程此次跳槽小米显然是已找好了再提的离职,所以他肯定不会接收竞业条件的补偿的。毕竟,相比进了小米的收入,竞业协议的补偿都是小钱。所以,常程应该不会有多少法律风险。恶心一下他,应该还是有可能。